我是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万户镇,农村户口,一胎是女儿,怀了的时候,找村书记,打准生证,村支书说,不管一胎二胎,只要在三个月內,都可以打准生证,一胎超过三个月了,生下来罚款了。13年,刚怀二胎,二个月不到,我就去找村支书,和妇女主任,打准生证,他们又说,怀上了,打不了,我就去县计生办问,县里说可以办,叫我去镇计生办,办准生证,我去镇里面去办,镇计生办,叫我找村支书,村支书说;等生下来买断。沒办法,14年生下来了,因为小孩子隔疝破裂,支气管炎,要做手术,想多报点医药费,托人把户口,医保都上了,到现在,小孩都沒有康复,还要长年做康复治疗,欠下一大笔债。现在,真的沒钱了,想把刚做的房子,去银行货款,村支书知道后,要我交罚款一万五,我现在要办土地证,房产证,去贷款,村支书都不给我签字盖章。要我把罚款交了,才给我签字盖章。我该怎么办?我该向哪个部门反应,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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