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是什么,历来颇受争议。 有人把愿望的实现视为幸福,可是,一旦愿望实现了,就真感到幸福了吗?也有人视内心平静、无欲无求为幸福,因而主张节欲、禁欲。莫洛亚曾说过一句很精彩的话,他说:“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唯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他的意思是一个人的内心有斗争,有苦恼,然而只要希望尚在,就有幸福。 关于幸福,我的观点是,幸福由幸福值与幸福感组成,前者作为一个“值”,一旦达到,就分离出后者——幸福感,进而达到一种自我陶醉的精神享受。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和追求,因而每个人的幸福值不一样,所以我们无法判断他人是否感到幸福,我们只能断定自己有没有达到预期的那个幸福值,是否使自己获得那种幸福感。 也许我这样的观点很容易被认为是第一种观点,即愿望的实现就是幸福。在此我想说明一下,幸福感是看不到、摸不着的,是需要各自细心感受的,就像父母对子女的爱,无论我们能否感受到,它一直在那儿。 因而,我想再把幸福分三个层次:幸福值,幸福感,精神享受。幸福值达到了必然产生幸福感,但是幸福感要心细的人才能感受到,从而达到真正的幸福——精神享受。幸福是什么,我想说它是一种令人陶醉的精神享受,幸福到底是什么,我想没有一个人能解答,也没有解答的意义。[ 此帖被li752322873在2013-08-19 17:1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