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受案
9月22日-9月2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9件9人(贩卖毒品罪2件2人,容留卖淫罪1件1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件2人,诈骗罪2件2人,盗窃罪2件2人)。
9月22日-9月2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1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诈骗罪3件4人,开设赌场罪1件1人,故意伤害罪1件1人,贩卖毒品罪1件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件1人)。
02批捕
9月2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批准逮捕。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9月26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批准逮捕。
03起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杜某某提起公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熊某某、肖某某提起公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董某某、温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组织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董某某提起公诉。
9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陶某某提起公诉。
04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敖某某诈骗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敖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都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