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受案
9月1日-9月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1件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件1人)。
9月1日-9月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13人(盗窃罪3件5人,强奸罪1件1人,故意伤害罪1件1人,虚假广告罪1件3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1件2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1件1人)。
02批捕
9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批准逮捕。
9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
9月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批准逮捕。
9月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批准逮捕。
9月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洪某、周某批准逮捕。
03起诉
9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冯某某、詹某某提起公诉。
9月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9月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汪某某、江某某提起公诉。
04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占某某诈骗、偷越国(边)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占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胡某故意毁坏财物、破坏交通工具、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某、胡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某危险驾驶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交通肇事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都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