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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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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城市管理局,局领导违规违纪扣发职工工资280元/月,发放了十多年的车补款(是个人摩托车路上巡视烧油,以车维修费)该补贴由财政局签字同意批文准发的,为何现在取消了?(网友“123”) 都昌县城市管理局回复: 关于“咨询车补款如何发放”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关于网友反映的“咨询车补款如何发放”问题已收悉。经都昌县城市管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措施、过程和情况。2012年,都昌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房问题猖獗,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制约城市发展。在此情况下,都昌县委、县政府整合原县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三个执法大队组建了原都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大队,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执法队员需要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背街小巷和城中村进行巡查,执法车辆无法进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执法交通工具未配备到位的前提下由执法队员自行配备交通工具进行日常“两违”管控巡查,县财政以每月280元的交通补贴方式给予补助。2021年11月,因单位机构改革,原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大队整建制合并至县城市管理局,与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合并组建都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编办三定方案,进行了内设机构配置,同时各执法中队都配备了公务执法车辆。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在各执法中队也配备了执法车辆的前提下,对每月发放的280元交通补贴费进行了规范整改。 二、处理措施和结果。经与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接受。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冯雷 0792-5228618 来源: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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