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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年报的警示提醒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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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年报的警示提醒通知

   各市场主体:
   当前,我局通过大数据检测发现部分企业仍未进行年报,现发布风险警示提醒,要求企业抓紧年报、如实填报年报信息。有关年报的注意事项和年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年报对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2024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因系统访问量大,请各企业抓紧进行年报公示,避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三、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和“都昌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报送2024年度年报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小程序报送2024年度报告。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乡镇市场监管分局咨询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四、年报流程(以企业为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依次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第三步:登录后,选择要年报的年份,按要求填写各项公示内容后,保存并提交公示。公示后,核对状态为“已公示”,也可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核查。
   五、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6月30日24时年报工作结束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按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望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法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依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示: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来源:都昌市场监督管理
intermapper中文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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