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38阅读
  • 4回复

关于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事关都昌这些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32892
积分
852643
贡献值
23629
都币
0
在线时长: 3828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17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2-10-03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经都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都昌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汪墩乡红桥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涉及红桥村四组农民集体、红桥村八组农民集体、红桥村九组农民集体(最后以权属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72.762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农村道路、林地、坑塘水面、建设用地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和《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征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都府字〔2020〕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最新价格为准)。
    六、告知期限
    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九、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汪墩乡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权属纠纷调处。


           都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来源:都昌县人民政府网


1条评分积分+10
都昌婷婷 积分 +10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2022-10-03
冰点还原精灵官方网站
 

发帖
660
积分
209
贡献值
62
都币
0
在线时长: 1977小时
注册时间: 2014-03-30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2-10-03
建高铁站吧

发帖
140395
积分
10193006
贡献值
334
都币
0
在线时长: 31020小时
注册时间: 2006-07-02
我的老家
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2-10-03
感谢分享

发帖
35195
积分
40096
贡献值
24
都币
0
在线时长: 156小时
注册时间: 2018-11-17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2-10-03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发帖
871
积分
1061
贡献值
43
都币
0
在线时长: 258小时
注册时间: 2011-06-13
我的老家
土塘镇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22-10-03
工业用地。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