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父老乡亲:
全省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满意度和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测评正在进行,当您接到测评电话“0791-12340或0791-86312345”时,请不要挂断,务必耐心接听、客观评价,期待您回答“非常满意”、“非常安全”、“很好”,用实际行动为家乡代言。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用您的肯定与支持,共同为平安都昌加油鼓劲!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从2018年-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都昌县共破获涉恶类案件113起,刑事拘留285人。成功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所有案件均已宣判。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46起5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处置黑恶财产数折合人民币总计317万余元。通过专项斗争,全县案件类警情逐年下降,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从2021年开始,扫黑除恶斗争转为常态化。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形态、方式手段呈现新变化、新特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要着力加强行业乱象治理,重点对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水利资源、农业农村、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十大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2021年立案侦办“3·11”张某某案,采取强制措施24人;2022年立案侦办“4·18”案,采取强制措施19人。
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2.包容、纵恶黑恶犯罪或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3.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7.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8.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9.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如果您幸运地接到0791-12340或0791-86312345来电,请耐心接听、客观评价,期待您回答“知道”、“满意”,为都昌的荣誉发声!为都昌人的自豪给力!如您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792-5225077。来信地址:都昌县扫黑办(中共都昌县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