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都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股,联系电话:0792-5218589。
1.设置单位(人):占星发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口腔门诊部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都昌康都口腔门诊部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都昌县县府路139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4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