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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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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积极性、稳定性,减轻社会保险缴费压力,做好我县“六稳、六保”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开展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1.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原县属国有、大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已实现灵活就业并持有全国统一的《就业创业登记证》,足额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的人员。 2.个人及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并已进行工商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相关规定 1.社保补贴执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中心只负责办理在本县社保局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 2.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后再申报补贴。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8日-12月8日(工作日) 申报地点 都昌县人社局服务大厅(万里大道391号) 申报材料 1.社保手册或企业改制、破产后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复印件1份; 2.本人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提供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表、劳动合同复印件。 补贴标准 按照赣财社[2019]1号和都人社字[2020]20号文件规定执行。 补贴年限 一年一申请,最长不超过三年。 咨询电话 Tel:18879720306(魏) 注意事项 2022年起社保补贴须每年申领,往年补贴请今年一次申领到位,今后将不存在一次性申领多年的情况。 本通知未尽事项,由都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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