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佳节,上街购物,市场一片繁荣,商家各出奇招揽客促销。但商品只要明码标价,当时愿买愿卖能成交,也就合理合法。笔者国庆当日逛某商场却遇到一件窝心事。
该购物中心在三汊港汽车站西边斜对面,正对三周公路,分楼上楼下两层,面积较大,无论从位置、面积、商品种类和数量来看,都算是三汊港数一数二的大店,但与此不相称的是,店里有个营销手段可能是从拼多多上学来的,姑且叫做“请君入瓮”法,但学又学不像。具体说来,就是先摆放一大堆同类但品牌不同的商品,如洗衣粉之类,并在主要通道上用一个显眼的大价格牌子上标上价格,这个价格比拼多多上还便宜,同时在靠墙边难以通行的小道上靠近地面处用小纸片又标上同样商品的不同价格。购物者哪知就里,买了一大堆东西到收银处由收银员扫价,只有错买哪有错卖,等购物者发现比大牌子上的标价高一半时,价格已经由收银员算好,客人要退货吧,收银员说除非你买等价的其它东西,不可能退货,否则她自己要倒贴钱。问她为什么把这牌子放那里,她说放那里已经一两年时间,你要看价钱就要看小道上靠近地面小牌子上的价格。她还说我一个打工的管不了那么多,你下次可以不来,我们这个店生意红火得很。这种做法,说轻点叫误导,说严重点叫欺诈。拼多多上虽然从低价引人进入,但到购买具体商品时还是明码标价的,而这种做法算什么?
希望物价部门和商业管理部门能管管这种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