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关部门今年为何迟迟不办理农民土地失地证?(申请表已经交上去了,本来去年就交上去了,因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后来证件重新办理了,大队主任又迟迟不愿意拿去土管局盖章,最后只有自己去才知已经截止了)听说农民失地证买社保这个月底就截止了?如果十一月底截止了的话,那十二月才办到失地证那不是就买不到社保了?如今年刚好是四十明年再买社保的话那不是就迟一年才能领到社保金?还听说现在买社保要交满十五年才有社保金领,那就是说四十岁买的话五十五岁领取就刚好了,所以说四十一岁买社保就要到五十六才能领到?那不是亏了吗?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给予答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