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位于都昌县‘启秀旺府’的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启秀旺府’过程中与部分购房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同意向购买本公司开发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房款后可获得相应赠品(赠品以相关协议中约定为准)。
本公司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对赠品的发放事宜,根据部分购房人考虑在新房装修后使用赠品等因素,要求在交房时一并领取赠品,我司原定于在交房前统一发放赠品。因部分购房人提出尽早领取赠品,我公司秉承服务客户的原则,对购房人领取赠品的时间进行登记,即将首批采购,预计于春节前将首批赠品发放到位。
本公司此前也向电话催要赠品的购房人进行耐心解释。逐个与未领取赠品的购房人进行有效沟通,以最大限度减少因为误解对各方产生的伤害。
此致
商祺!
说明人: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