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租房申请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申请家庭中至少一人为县城非农户口且2年以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⑵、申请家庭是为县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在申请之日前连续领取低保金3个月以上;
⑶、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申请,申请人应当为满18周岁(1996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成人。孤儿应当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
⑷、申请家庭成员中无财政供养人员、无自收自支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岗在编人员;
⑸、在县城规划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以上内容来源于都昌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