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县第
都昌:稻蛙共养
徐翔现场督导202
我县举行第十二
都昌:民警化身
UID:1
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办理条件
初婚未生育的夫妇、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和婚后5年未怀孕依法收养子女又怀孕的夫妇。
申办材料
到户口所在乡镇领取《一胎生育证》申请审批表,凭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批表,女方结婚照片3张到乡镇计生办办理。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发证。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都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都昌 县(区) 都昌 镇 县城万里大道路 418 号
(补充说明 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 )
邮编:332600
联系方式
县人口计生委发规股0792—5218552
监督电话
0792—5218552
UID: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