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秋季开学前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学校食堂风险防控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上载明的法人、经营地址等信息是否发生变更;若有变更,需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许可证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
2.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3.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4.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要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制定承包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监督,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杜绝食堂承包经营者转包、分包等行为,杜绝学校对食堂“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5.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及时向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1.完善设施设备,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2.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特别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3.保持食堂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加强食堂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建设和管理,定期清理卫生死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1.开学前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针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等内容进行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及晨检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发现有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症状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
(四)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管理
1.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明厨亮灶”,能够正常展示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厉行节约
1.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环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各项规定,合理规划食材采购量,避免浪费;
2.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二、校外就餐要留心
1.在外就餐时:应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餐厅,避免在无证摊贩处购买商品,以防遭遇假冒伪劣、质量和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2.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实施“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特别要留意证照有效期、食品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验收后尽快食用。
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1.注意勤洗手,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都要认真洗手;提倡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避免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
2.坚持厉行节约,不偏食挑食,不暴饮暴食,合理搭配谷物、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秋季开学前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我局将在开学前后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来源:都昌市场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