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昌法院委托县昌安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案情复杂、情绪激烈的婚姻家庭纠纷。
袁某(女)与刘某(男)已结婚多年,夫妻育有一双成年子女(女儿已出嫁)。多年来,因家庭琐事矛盾频发,且男方在婚内有家暴 行为,袁某(女)早有离婚念头,但为了子女而隐忍了十余年,后袁某外出务工与刘某分居。待子女成年,袁某决意结束这名存实亡的婚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当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电话联系刘某告知袁某离婚诉求并征求意见时,刘某情绪激动,经详细了解,原来不久前刘某儿子受网友诱骗,不辞而别远赴越南,至今音讯全无。再加上刘某去年6月务工时不幸摔伤,便将儿子失联的怒火全部转嫁于袁某,表示“离婚可以,但必须把我儿子找回来!”。
调解员耐心疏导,刘某仍情绪激动,甚至因离婚打击产生轻生念头,面对突发危机,调解委与村支书迅速行动,待刘某情绪稍稳后再做处理。后调解员邀请村支书陪同刘某先行至法院调解室,耐心倾听其心声与诉求。经调解员与村支书长时间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刘某紧锁的心扉终于缓缓打开,经过连续数日、多次、分对象的交流沟通,双方心结渐解。
第四天,调解员综合原被告双方意愿,拟定调解方案。在调解员、法官共同主持下,向袁某、刘某逐条详细解释协议内容。最终,在平和、理解甚至带着些许释然的氛围中,双方郑重地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都昌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是昌安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通过联合基层组织力量,精准施策,成功化干戈为玉帛,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婚姻困境,将“法、理、情”深度融合贯穿案件调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都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