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都昌县“奉真农庄杯”第八届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都昌县体育总会承办单位:都昌县足球协会协办单位:都昌县奉真农庄二、竞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1日开始比赛地点:都昌县文体中心笼式五人制足球场三、参赛对象单位组和俱乐部两个组别。四、参赛资格1.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7年8月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足球运动。2.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必要时提供社保及公积金证明。3.单位参赛球队不允许外援报名参赛,俱乐部参赛运动员资格不限。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若运动员所在单位组队参赛,必须代表本单位参赛,否则按弃权处理。五、报名办法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26日,报名地点设在都昌县足球协会办公室(县府路80号先锋体育店),报名费800元,保证金1000元。联系人:刘肖 138792405353.参赛运动员必须提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免责协议书,赛事主办方不承担赛场内外参赛事宜造成的意外损伤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六、竞赛办法(一)比赛总则比赛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县足协制定的《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二)比赛用球比赛采用4号低弹足球。(三)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每半场可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队员不得离场。(四)比赛装备1.参赛球队必须准备深浅各1套比赛服,主队穿浅色比赛服,客队穿深色比赛服。2.比赛时必须统一球衣、长球袜、佩戴护腿板,一律穿TF碎钉鞋或帆布软底鞋,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场。3.上场球员一律不准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物品,包括饰物和眼镜(运动型眼镜除外)。4.场上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守门员服装颜色与运动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五)竞赛要求1.若报名参赛球队少于8支,实行单循环赛制。若报名参赛球队超过8支,第一阶段采取分小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小组交叉淘汰。2.参赛球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持身份证和装备检录。规定时间延迟15分钟未到场,判0:3负。3.比赛中红牌罚出场队员本场停赛,不带入下一场比赛。每场比赛单人累积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后罚下并且罚停两分钟(以多打少),两分钟后该人不能上场而换别人上场(两分钟内该队被进球可以马上补上1人)。4.比赛不允许在有人争抢的情况下使用铲球动作,违者判罚犯规。(六)计分办法1.第一阶段小组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直接进行点球(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负为0分,按最终积分排列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②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③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④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列前。2.第二阶段淘汰赛如在常规时间比分相同,则直接进行点球决出胜负。七、纪律规定1.组委会做出的处罚不得违抗。2.场上只有双方队长有资格与裁判就比赛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交涉,其他球员如有异议请和本方队长说明,由队长与裁判交流沟通。3.如有球员在场上或场下指责、辱骂、恶意攻击裁判员或对方球员,视其情节轻重,出示黄、红牌,追加当事者停赛1至2场。4.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球场暴力行为,出示红牌,追加当事者停赛3场或以上。如有3人以上人员参与(包括参赛方球迷),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将处理意见通报省、市足球协会。5.参赛球队如出现消极比赛、弃权、罢赛等行为,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所有奖项评选资格,没收全部保证金,并在赛事总结会上作通报批评。6.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另行安排比赛。八、奖励办法对单位组和俱乐部组前3名球队分别授以冠、亚、季军,并颁发奖杯和奖牌。九、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来源:都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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