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经营主体年报公示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强化联动、多措并举,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止6月30日,我县经营主体2024年度年报应报41264户,已报40039户、综合年报率97.03%,其中,企业年报率位列全市第三,而年报零值率则位居全市首位。
1.强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今年2月份,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成立企业年报工作专班,将年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考核任务,明确分工和时间节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2.加强宣传,提升企业认知。采取“线上宣传+线下联动+重点提醒”三位一体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话提示等渠道,推送年报提示微信朋友圈、电话提醒指导以及短信近3万余户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工业园、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集中地,开展年报政策宣讲会,张贴年报详细操作流程海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答疑解惑,切实提升企业对年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持续增强自主申报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作用,紧盯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提醒和督促经营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另外,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切勿盲目点击陌生链接。 3.完善督导,确保年报实效。一方面,对已年报的经营主体进行数据抽查,重点检查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引导以往未报年报的经营主体完成补报,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记录,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显著增强。
4.规范惩戒,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依法对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逾期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5.涤除“虚数”,提升企业质量。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开展经营主体提质工作,以“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经营主体为清理整治对象,一方面,对实际已不经营但可以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督促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另一方面,对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且连续两个年度未参加企业信息年报公示、未进行依法纳税申报的企业,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法启动立案吊销程序,有效降低企业虚数,进一步优化经营主体年报数据。
下一步,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年报增信、服务同行”为核心理念,推动年报工作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型。对于暂时“掉队”的经营主体,我局积极落实信用修复政策,优化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尽快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都昌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