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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提醒告诫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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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全县各转供电主体:
   为切实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
   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购电价格据实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二、合理弥补共用部分费用
   转供电主体自用电费应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没有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源的转供电环节线损电费可由终端用户合理分摊,线损加价最高不超过购电价格的10%,具体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
   三、主动做好信息公开
   转供电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取的电价水平及分摊方式等信息。
   四、法律责任
   转供电主体要主动肩负社会责任,全面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拒不整改或转嫁费用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立案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联系人:
   县市场监管局 李 前
   电话:0792-5223176
   县发展改革委 占文文
   电话:0792-5230296

都昌县市场监管局 都昌县发改委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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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溪镇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03-13
都昌县应该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市场价格(包括除基本电价费用之外的各类费用价格)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公平、透明和稳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价格监测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充电价格、计费方式、优惠政策】、建立投诉渠道,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依法查处价格欺诈、恶意涨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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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03-13
都昌县应该普及充电设施使用和维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定时在所有充电设施醒目位置设置相关安全教育宣传的语音播放及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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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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