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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县卫健委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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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9
— 本帖被 鄱阳湖 执行置顶操作(2023-12-01) —
      




       今年,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业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顿、打击和惩处,使得我国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大为改观,医护人员医德水平大为提升。但是,我县个别医院,个别医生还存在诊疗过程中医德欠缺行为,影响了医院的声誉。
       11月25日下午四时许,叶某用牵引绳带着家养的小柴犬刚出电梯门,小狗迎面用前脚轻轻地扑(就是用脚搭在人腿上)了一下正准备进电梯的某女士。女士边走边和丈夫通电话,被小狗扑(搭)后就告诉丈夫被狗咬了。叶某因为手里还抱着衣物,没有注意到小狗扑了人。听到她说被小狗咬了后,马上询问伤势并要求查看伤情。女士对叶某改口说是扑了一下,并露出右大腿部寻找伤口,叶某仔细观察后并未发现有肉眼所见伤口或抓痕(女士当时穿了两件比较厚的秋裤),但女士还是怀疑被小狗抓到了。叶某出于关心负责和安全考虑,没有再纠结有没有伤口,就主动要求女士去注射狂犬疫苗。女士说等她去小学接小孩回来后再说。傍晚6时许,女士处理好家事后,叶某的丈夫开车带她去了我县中医院急诊外科就诊。
       当时,中医院急诊外科某医生接待了我们。听患者陈述完情况后,医生要求查看患者伤情,女士坚决不同意,仅给医生看了手机上一张说是自己拍的伤情照片。医生看后,就马上写出处方,建议打疫苗,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对是否需要注射免疫蛋白,患者没有表态,叶某丈夫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听妻子介绍过患者情况,现在是权当有抓痕处理,实际上,小狗(注射过疫苗)扑后脚爪(平时经常修剪,比较圆滑)隔着两条厚裤根本没有接触到患者皮肤,连一级暴露都算不上,何至于需要注射免疫球蛋白。然而,医生态度极为不好,训斥叶某丈夫是外行不懂不要干涉影响医生治病,并告诉叶某丈夫说,这是最新的防疫规定,注射疫苗就要注射高免。听说是什么新规定,叶某丈夫不懂相关政策也就没有再说什么,让医生给开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患者注射完两种预防针后,叶某丈夫将她送回家。回想此事,假如当时医生讲究职业道德,明确告诉叶某丈夫说看照片这是三级暴露,有伤口有出血或渗血,需要注射高免。叶某丈夫肯定会要求查看患者伤口,或看手机照片与自己妻子所见情况是否一致,就不至于闹出纠纷。事后该医生跟院领导汇报也说是三级暴露,而之后当着叶某丈夫和医院投诉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面曾改口说是二级暴露。他这么做显然是想在院领导面前掩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总之,感觉医生诊疗过程不仔细不认真不规范,不实事求是,缺乏医德。
      叶某丈夫回到家后,把情况告诉了在县疾控中心工作的熟人。熟人也表示医生处置有四个欠妥。第一,没有坚持合情合理要求,认真查看患者伤情,仅看手机照片就随意开处方。第二,没有明确告诉患者和叶某,伤情属于几级暴露,并告知只有三级暴露才必须注射高免。第三,以所谓“新规定”的理由糊弄吓唬外行人,涉嫌欺骗消费者。第四,涉嫌过度医疗,浪费医疗资源和消费者钱财,甚至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身体伤害。得知医生存在这些不当行为之后,叶某丈夫还咨询了县卫健委有关工作人员对此事的看法,工作人员说情况属实的话,医生的行为也的确不妥,甚至医德有问题。建议叶某丈夫先去医院反映或者投诉。
       27日上午,叶某夫妻带着小狗去了中医院投诉科,将25日在急诊科的情况如实向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做了反映。负责人说询问当事医生后回复我们。在投诉科,我们(叶某夫妻)还给大家验证了小狗扑人不会造成皮肤受伤的事实。我们握着小狗的双脚,反复用力抓扯我们裸露的手掌手背和手臂,结果,连一点轻微抓痕都没有,更别说破皮出血。而那天女士还穿着内外两件较厚的秋裤。下午,投诉科工作人员给叶某丈夫打了电话,告诉说负责人询问了当事某医生,医生明确回答是三级暴露,有伤口有出血。
       听到医生说假话,28日下午我们又去了县中医院投诉科,要求医院让“患者”某女士亲自到医院验证伤情。医院表示同意这么办。叶某的丈夫就去了女士上班的地方,把验伤一事告诉了她,征得她同意,准备立即一同去医院验伤。动身前,叶某丈夫给医院打电话,告诉说我们马上过去。工作人员回答,现在,中医院中层以上干部都在开会,没空接待。我们就准备次日再去。晚上,叶某夫妻考虑到事情不是很大,没有什么严重后果,也不想为难医生,就放弃了投诉。
       这虽然是件后果不严重的小事故,但若对此现象放任自流不加以约束纠正,后果就会变得严重了。因此,建议县卫健委重视并加强医生医风医德教育,全面提升我县医护工作者医德水准,打造一支高素质医疗队伍,树立医护工作者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现象。













[ 此帖被江南人家在2023-12-17 09:4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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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23-12-04
不会有抓痕,因为隔着两件比较厚的秋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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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23-12-04
把照片发来大家看看。感觉好像是抓破了表皮就要打疫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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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23-12-03
回 sky.lv 的帖子
sky.lv: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话。 (2023-11-30 14:01) 

实事求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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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23-12-03
希望县卫健委领导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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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23-11-30
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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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23-11-30
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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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23-11-30

遛狗不拴绳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如果当事人遛狗不牵狗绳,那么就会触犯《动物防疫法》,其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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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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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23-11-30
家里有小孩的建议还是不要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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