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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家
-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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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整改后小区规范建设充电设施) “以前我给电动车充电都需要把线飞到楼下,现在小区不仅新建了电动车停车棚,还安装了专用的充电插座,既安全又方便。”居民沈女士开心地说道。 一、开展摸排 (全县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住宅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会议) 为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在该项活动中,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走访了辖区内多个居民小区。调查发现,不少居民虽然知道“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但因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不健全等原因,在楼道、安全出口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屡见不鲜,有些居民直接从楼上私拉电线,下垂至地面给电动车“飞线”充电。“空降”的充电电线及接线板长期裸露,风吹日晒,磨损老化,极易漏电、短路,酿成火灾或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极大。 二、检察建议促整改 为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消除“飞线”充电消防隐患,县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四家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根据客观条件增设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及设施,将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桩纳入我县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规划设计(与住宅主体工程一并验收),从根本上遏制“飞线”充电行为,防患于未“燃”。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召开全县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会议、拆除“飞线”、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持续加大问题整治力度。目前,整治已初见成效,我县山水清华、大红颐文园、宝梁东苑等小区内充电桩已开始启用。 下一步,都昌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在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与行政机关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都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都昌县检察院李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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