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小城,对我这个生性散淡的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
上街徜徉,确实是种享受,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老城那条陈旧的铺街,二十几年前,那里曾号称县城第一街,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与鳞次栉比的新楼相比,这个保留区,显得是那样的蹙迫和落寞。在这里许多街坊是我熟识的。正月里,我又来到了这里,修钟表的老刘头还在,只不过,他把修理变成了销售,早先摆在别人铺号前的修理台改成门店经营,像模像样地做起了老板。或许是他年岁大了,做不了那种毫末细活,终归是不肯割舍。修理挑子摆放在装饰考究的门店前显得反差极大,算是个招牌,让老主顾有点归宿感吧。卖烟丝的老人在人行道上固执地就着一个杌子摆着自己加工的烟丝,还有那做工精致的镶铜竹烟竿和不锈钢烟盒。二十年前他就是这模样,现在依然。只是向顾客推介他的卖品时,身子比从前佝偻了,头发由花白换成了全白,摊前也许还是那些老烟民吧?只是这个群体一定比以前稀疏了不少。街的拐角处是对卖水果的夫妇,由于放了寒假,孩子在站摊。那个毛头小伙敢情是他们的黄口小儿,边上亭亭玉立的妮得是当年梳着两翘角的小丫吗?
路上匆匆过往的人,我认识的越来越少了。偶有面熟的,相互微笑着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但更多的是彼此把对方视为陌路,但我会为看到你而高兴,因为你的存在,让我记住了自己,记住了那慢慢飘动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