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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都昌县湖景花园安置小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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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汊港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昌县湖景花园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已由都昌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都发改行字【2018】4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以及都昌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都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昌县原血防站旧址;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374.8平方米(30.5亩),总建筑面积68125.21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50845.21平方米,地下车库(人防工程)面积17280平方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49,绿地率30%,拟新建安置房374套,面积44584.64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5610.57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及公厕80平方米,物业用房12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养老设施15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29个,绿化景观6116.04平方米,小区道路及硬化工程9174.06平方米。
  2.3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0202.55万元。
  2.4招标范围: 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都昌县湖景花园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详勘、施工先导孔勘探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全部施工、场内三通一平等相关作业以及小区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外接工程,房建部分施工(包括室内水电、管道天然气、光纤。可视化对讲等入户安装),公共部位装修施工,室外综合管道、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施工,暖通、消防、供配电、电梯等相关设备、设施采购等。还包括质量白志奇内维护维修等,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实施周期为19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达到九江市优良工程标准。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须施工方提供);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担任,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的勘察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担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④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关键岗位“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有C类安全考核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施工单位)自201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承揽过不少于1项(含)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1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7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须牵头人提供)。
  3.9信誉要求:
  ①联合体各单位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施工单位须提供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10其它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可与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③投标保证金300万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需从基本账户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到开标时间不少于20天);
  注: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分,14:00分-17:00时(北京时间)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包人处签订诚信责任承诺书(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证现场签字确认),(责任承诺书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分,14:00分-17:00时(北京时间))未签订诚信责任承诺书的企业被视为无效响应。
  4.2报名地点: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业园区内)。
  4.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3.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牵头人公章)
  4.3.2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
  4.3.3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日报、都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都昌县都昌镇广源路发改委大楼八楼
  联 系 人:江福军
  电 话:139792667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A区A3办公楼2207室
  联系人:万斯群
  电  话:13317918297
  电子邮件:22986686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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