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千年首次重修都昌《夏氏宗谱》的通知
为了继承和发扬夏氏历代闻人风范和优良传统,挖掘和研究历代宗谱文化内涵,加强宗亲之间的沟通与友谊,达到爱国、敬祖、亲宗的目的,经与各宗亲村代表商议,同意在二零零八年重修宗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
(一)文字资料
①历代谱本;②墓志铭、祠堂铭,重修祖堂及学校序文;③历代当地夏姓作者诗文、书画作品;④夏姓源流、历代世系、迁徙及繁衍、堂号、郡望等;⑤历代夏姓闻人传略、轶事、名录;⑥祖训、族规;⑦祖堂等处对联;⑧宗亲村庄简介,反映该村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经济、文化、政治概况(每村一篇)。
(二)图片资料
①有关山林、池塘权属录;②当代闻人简历及业绩介绍,每人交两寸彩照一张。文字资料要详实、简要、准确、规范,图片资料要清晰。
二、誊写谱初稿的说明
誊写谱初稿是排版前的必然程序,各村编写人员一定要按规定誉写。
(一)族谱印刷采用八开竖排进行,从右至左书写,每一面为五横格(即五世),标志“五世其昌”。各村誊写谱稿一律采用竖排,每行字数为九个字,同时加上标点符号(老世系照原谱本打印,不必重抄)。
(二)族谱的纪年。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出生宗亲,其已经不在人世的,可惯用干支轮转纪年方式登记;尚健在的,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法登记,但在括号里注明干支年份,换算时间要准确。
(三)根据“男女平等”原则,吸收国内、县内其它姓氏修谱“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作法,本届修谱女性(含媳妇及去年底未出嫁的女儿)一律书写姓名及生辰八字,纯女户女性宗亲上谱,应列派名进行登记上谱。对已出嫁并健在的女性宗亲,本人愿意,也可以记载。
(四)宗亲上谱,按次序进行,即先写派名××,字××,号××(务必与户口簿上的名字一致),生于×年(括符内注明干支年份)×月×日×时(用农历纪月日)。再写娶妻×××(姓名都写),生于年 月 日(最好写明学历、党派、职业、职务、职称),最后写生男(女)姓名。接下格写生男(女)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时情况。宗亲落户外地,应在谱上写明落户×省×市(县)×乡(镇),以便联系。
(五)宗谱的整体编排(修)法有两种,一是宋代苏洵的“直观吊线图式”;二是欧阳修的“五世列图式”。我族历代修谱采用欧阳修的“五世列图式”。即在上册之中第五格写到红(望)丁:宗×,那么,新修宗谱另册,在本宗内,按房份(支派)重列,第一格重写红(望)丁:宗×。重列要按房份(支派)顺序“整体搬迁”,开头及结尾(即每一大横格内)所列的派行辈份必须一致。如原谱中的第五格空白,即望丁记在第四格或第三格,该宗亲系列,暂不“搬迁”。
(六)对于已故(殁葬的宗亲),应与明殁于×年×月×日×时,葬×山×向)殁不详者,就写“殁不详”。
对于迁居外地多年,失去联系或本人不愿意上谱者,则写上“迁居×省×市(县),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