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卡》、《生育证》流程
江西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生育登记和《生育服务卡》办理:领取《生育服务卡》的有效时间为自依法结婚之日起至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分娩前,未能及时领取《生育服务卡》的,可以在分娩后6个月内补领,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妇合影一寸照片三张,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
办理方式有两种:
一是办证群众登记:办证群众可从江西省卫计委网站首页中“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栏目直接进入,也可直接办理入网址登录(http://218.64.57.47:8091),自己申请注册账号,按提示逐步完成上传登记所需的材料扫描件等流程,经乡镇计生办进行核实后,可登记或发卡。
二是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到乡镇计生办:由计生工作人员登录服务系统的管理后台进行办理。
《生育证》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的,服务系统暂未开放直接对群众的网上申请,对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将填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妇合影一寸照片三张等相关材料送至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由计生办工作人员登录系统的管理后台进行办理。
中馆镇计生办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