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县第
都昌:稻蛙共养
徐翔现场督导202
我县举行第十二
都昌:民警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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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办理条件
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现存一女或无孩且已落实结扎手术
1、女方年满23周岁零3个月,现存一女满2周岁零3个月;
2、女方年龄超过28周岁,现存一女满1周岁零3个月.
申办材料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1、村(居)委会审核、(凭村委会证明材料、群众座谈
意见、村(居)委会公示证明)上报乡(镇)计生办;
2、乡(镇)计生办审核调查报告、户籍证明、死亡证明、
审核意见)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审核。
办理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初审并核查婚育史等状况→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乡(镇)计生办审核材料→县人口计生委审核材料→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发放
办理时限
上半年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1日前
收费标准
按卫生医疗部门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都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都昌 县(区) 都昌 镇 县城万里大道 418 号
工作日
332600
联系方式
5218561
监督电话
0792—521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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