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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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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山乡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06


























办理机构


都昌县民政局低保股


办理地址


各乡镇民政所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  格


1、城市低保:家中共同生活人员月人均收入2时至5时31分


2、农村低保:家中共同生活人员月人均收入低于70元的


申办手续


(提交材料)


1、   个人申请书


2、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


4、   固定电话费和水电费发票(连续三个月)


5、   在校学生的学生证或残疾人员的残疾证


6、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   申请。城乡居民要求享受低保待遇的,由户主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村料。


2、   审查。居委会及乡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调查了解,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低保申请审批表,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各乡镇


3、   审核。乡镇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综合复评,对有争议的生要新组织调查,提出审核意见,返回县级民政部门


4、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审,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发给城乡低保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实施细则

intermapper中文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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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2-29
希望都昌的低保能真正保到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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