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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印刷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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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苏山乡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06

设立印刷企业



















信息类别:文化生活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G28000-0801-2008-0001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事项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办理条件


设立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申办材料


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印刷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印刷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印刷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印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以及资格证明文件;


(四)印刷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办理程序


出版行政部门受理设立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60日


收费标准



承办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办理,县政府大楼文化广播电视局


邮编:332600


联系方式


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监督电话


0792-5223064 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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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3-01

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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